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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口腔癌之治療仍以手術治療為主
l手術方法包括廣泛性腫瘤切除、頸部淋巴廓清術、及組織缺損之重建等
l一般早期(第一及第二期)患者以做手術治療為主
l對於晚期(第三及第四期)口腔癌患者通常會採取手術及輔助化學藥物治療與放射性治療之合併療法
l無法手術及預後不良之末期口腔癌則只能接受化學治療或放射性治療等之姑息療法 (palliative therapy)。
l早期 (第一、二期) 接受正規適當的治療,3年存活率可達70~80﹪,5年存活率可有60﹪
l晚期 (第三、四期)才開始接受治療,則存活率將分別降為60﹪及20~30﹪
l晚期口腔癌的復發大都發生在3年內,其中有80﹪出現於局部或頸部,20﹪發生遠隔轉移(肺、肝、骨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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