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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種癌症都有其一般與特殊的檢查與確定診斷方式,而進行切片或取樣經由顯微鏡下病理組織學的細胞型態診斷(由病理科醫師進行判定)則是各種癌症診斷必備的過程。所以對一個患者下癌症診斷絕對不可"口說無憑",一定得有病理學證據。口腔癌因為大多是位於看得到的地方(除了舌根部以外),所以儘早發現的機會實在遠大於其他癌症,為何還會讓它成為國內前十大癌症死亡率之一呢?由個人臨床經驗來看,最主要的原因有三:1 患者自己已發現口腔有異樣,卻還不願就醫檢查,總以為自己不會那麼倒楣;2, 就醫時醫師建議必須切片檢查,患者卻因為無知畏懼而拒絕;3, 經切片檢查確定後,卻又因為逃避、畏懼、否定與不信任醫師的心態而四處尋醫再診斷,或尋求偏方密醫,導致延誤病情。延誤癌症病情,等於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口腔癌的常見檢查方式可分為:1 口腔病變處局部切片檢查,2 消化呼吸道內視鏡檢查,3 頭頸部觸診與影像學檢查,4 全身可能遠處轉移部位的檢查。每一個口腔癌患者在接受治療前都應該徹底接受這四種檢查,才能決定最好的治療方式。

底下分別做個簡單的介紹。

1 口腔病變處局部切片檢查:當口腔的異常被醫師懷疑為惡性腫瘤時,要百分之百的確定則一定得作切片。這是個一定要做的檢查過程。在本院有兩種進行方式,一是直接在門診時在診間局部麻醉下夾下一小塊約綠豆大的病變組織送病理科化驗;另一種方式是另外安排時間進開刀房在局部或全身麻醉下作較大範圍或深入的切片。通常切片後傷口處並不太會一直流血或疼痛,且做完後通常可回家不需住院。待約一個星期左右回門診看病理報告。但值得一提的是,一次切片未見惡性腫瘤並非代表絕不是惡性癌,有時得進行二次、三次的切片。尤其是病變部位一直未見好轉時。原因是第一次的切片或許沒有切中惡性部位,或者病變部位持續進行變型惡化中。

2消化呼吸道內視鏡檢查:包括整個口腔、咽喉、食道與氣管等的內視鏡檢查。因為口腔癌或咽喉癌有"多發性"或稱"第二個原位癌"的特性,所以這些共通的通道都必須作檢查。可以想見,一個人嚼檳榔、抽煙或喝酒,則他整個的消化道與呼吸道均受到致癌物的刺激,均有可能發生癌症。

3頭頸部觸診與影像學檢查:包括整個口腔與脖子的觸診,檢查有沒有頸部腫塊,因為這常代表腫瘤細胞已經轉移至淋巴結。光是觸診還是不夠的,必須安排"電腦斷層掃描(CT)"或"磁振造影(MRI)"來判定腫瘤本身的大小範圍與頭頸部淋巴結有無腫大轉移。

4 全身可能遠處轉移部位的檢查:主要的部位包括肺臟、肝臟與全身骨骼轉移的檢查。檢查方法包括胸部X光或CT,腹部超音波或CT,以及全身骨骼核子醫學掃描(Whole body bone scan)或"正子掃描(PET/CT)"。

待這些檢查結果均獲得後,才可對癌症作正確的腫瘤分期與治療計畫。

另外還有一些常規性的血液學、生化檢驗與評估患者身體狀況的檢查,例如血糖、肝腎機能、心肺功能、電解質與營養狀況、貧血與凝血功能等等,則是在診療過程中必須經常性監測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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